2013年1月1日星期二

護師護教的真佛宗弟子,應有的注意事項。 �X�B: 護師護教的真佛宗弟子,應有的注意事項。 - 真佛宗蓮生活佛盧勝彥網路檔案區 - udn部落格 http://blog.udn.com/mylv/7186310#ixzz2GiBALPck

專欄:一頁心發現(5) 
題目:好心成「共犯」?!

蓮花慧君 寫於2012年12月28日


最近在【真佛護法園地】張貼了一則公告:【中國真佛宗密教總會表示:散佈誹謗言論者 等同共犯……總會絕對負起護師、護教之責任,不再容忍寬貸網路不肖份子的毀謗抹黑行徑,以正本清源伸張公理。】



【…對於所有毀謗污衊言論等犯罪證據早已收錄保全,也針對誹謗之網站、媒體及個人寄出律師警告存證信函。請勿知法犯法,繼續散播誹謗內容,否則等同共犯,一併提告。】


我們感謝中國真佛宗密教總會的大刀闊斧呼籲,討伐譴責元凶。而最近毀謗者的網站關閉,大家更是一片慶賀。但是也有關心的同門來信又繼續討論其後續發展,然而,可能熱心過度,一不小心卻把毀謗者網址轉貼出去。


筆者在此提醒大家:不要以為在網路上匿名毀謗就沒有違法,其實在網路上的一舉一動都早已經留下痕跡了。而去轉貼其毀謗文章,也是觸法行為。


根據中華民國的有關法律……第三百十條(誹謗罪):

  【意圖散佈於眾,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,為誹謗罪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……。   

    散佈文字、圖畫犯前項之罪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。 】

 

不要以為好心通知大家,卻誤觸法網,等同散播不實言論,實在是冤枉至極,得不償失。真是好心成了「毀謗共犯」。在此盼大家千萬勿好奇瀏覽毀謗者網站,要多推廣【真佛護法園地 】與其他護師護教正網,端正民心風氣,以證視聽。功德無量。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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